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8〕5号)精神,加快工业APP培育和应用,做好工业APP补贴券发放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发挥软件赋能、赋值、赋智作用,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将制造业企业内部原本分散、隐性的工业技术挖掘出来、传播开来、传承下去,破解国内工匠不足难题,汇聚海量开发者、提升用户粘性,打造资源富集、多方参与、合作共赢、协同演进的工业大数据生态,促进大数据与软件产业发展。
二、申请条件
(一)补贴对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运营正常,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二)补贴范围。工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生产过程管控、生产设备管理、车间产线管理、质量检测、协同制造等)、运维服务(远程监控、故障检测、预警分析、备件管理和能效优化等)、经营管理(决策支持、质量管理、风险管控、产业链协同、电子商务、人员资产管理等)等专业型工业APP,即时通讯等通用型APP不在补贴范围内。
三、补贴标准
对应用区内大数据与软件企业的工业APP按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0%,最高补贴3万元;对应用区外大数据与软件企业的工业APP按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最高补贴2万元;对应用大数据与软件产业协议省区的工业APP按区内标准补贴。补贴券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发放,额满即止。
四、补贴程序
(一)工业APP产需对接。工业企业可以在宁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nx.com.cn)注册并发布工业APP需求,区内外大数据与软件企业注册并联系工业企业。双方线下对接洽谈,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二)申请领券。工业企业在宁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报补贴券申请表,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社保或税款缴纳证明、同大数据与软件企业签订的工业APP技术服务合同。
(三)领券资格审核。运营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计算补贴额度,报送自治区工信厅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复审后,发放工业APP补贴券。补贴券有效期内未使用收回重新发放。
(四)开发工业APP。大数据与软件企业按照客户需求认真开发,提供使用流畅、性能稳定、信息安全的产品,并有工业企业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效果作为结算工业APP补贴券的重要依据。大数据与软件企业使用区内云资源开发,并在宁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完成部署的工业APP,优先结算。
(五)申请结算。大数据与软件企业在宁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结算申请表,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技术服务合同、交易发票(不包含补贴部分)、APP安装包(或软件著作权)、工业APP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六)结算资格审核。运营机构对大数据与软件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初审,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后,对工业APP补贴券进行结算。
五、有关要求
(一)做好第三方管理。自治区工信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作为服务补贴券运营机构,选择资金托管银行,建立资金专用账户。第三方服务补贴券运营费用不超过管理资金总额的6%。服务补贴券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产生利息自动滚入专户。
(二)加强组织动员。请五市工信局、宁东基地经发局、银川开发区经发局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工业企业申领工业APP补贴券,组织辖区大数据与软件企业积极开发工业APP,主动对接工业企业,提供工业APP服务产品。
(三)强化运营管理。运营机构做好工业APP补贴券的网络发放、资料初审、资金结算等管理工作,严格把关,及时将申报材料、结算材料等报送自治区工信厅审核、备案,定期上报工业APP补贴券运营情况。
(四)规范诚信服务。工业企业要合理申请和使用工业APP补贴。大数据与软件企业要认真履行服务合同,提供优质工业APP服务。一旦发现恶意串通、弄虚作假、拒绝履约等行为,取消申请资格,作废补贴券,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