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 首页
  • 政策文件
    1. 三大聚集区
  • 资源池
  • 工业APP商城
  • 服务商
  • 开源社区
  • 智能制造
  • 项目申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器人推广应用示范项目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19-01-02

  名词解释:《认定办法》中提出的机器人推广应用示范项目是指以自动化、智能化、机械化等手段,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优质率,实现环保节能、提高产品质量而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与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不同,《机器人推广应用示范项目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重在鼓励企业采用机器人、机械手臂或整条生产线采用自动化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智能化水平。


  认定范围:一是劳动强度大或工作条件差行业的机器人应用;二是劳动密集型行业的机器人应用;三是采用自动化设备代替人工生产的机器人应用。


  认定条件:一是项目实施单位应在宁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二是申报单位应完成上一年度节能目标任务。三是项目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符合《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支持方向,核准或备案等手续完备。四是项目应为已建成投产项目,装备水平应在我区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机器设备投入应在100万元以上。五是项目实施后,企业劳动生产率较实施前提高10%以上,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认定程序:按照“自主申报”的原则,企业分别向属地市级工信、财政部门提出申报,各市工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区域企业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资料和实施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联合行文,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分别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治区工信厅会同财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各市审核上报项目进行审查,提出认定建议名单,并出具审查报告。对第三方机构提出的项目建议名单,经自治区工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工信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行文认定。


  支持方式和标准:对获得认定的项目颁发“自治区机器人推广应用示范项目”牌匾,采取后补助方式,按机器设备实际投入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同一个项目已获得自治区其他专项资金(除贴息、对标资金外)支持的,本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监督管理方面:明确了企业为申报主体,申报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出具法人签字的、向当地工信财政部门的承诺书。各市工信、财政对项目进行审核,对申报资料、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负责,并出具审核意见,加盖工信、财政部门公章。


  联系人:自治区工信厅技术改造投资处

      朱锁林 6038252

      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

      马学霞 8553161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18年11月27日

工业APP补贴券申请流程

主办单位:宁夏中小在线资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金凤区宁安南街490号育成中心一期六号楼

收费标准:宁夏大数据和软件行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服务收费标准

   宁ICP备16001670号-12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